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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海事局:守正创新推进船舶零排立法

重庆海事局:守正创新推进船舶零排立法

作者:8868体育官方入口1970-01-01 08:00:00

  2025年1月1日,长江中上游地区首部船舶污染防治领域的地方性法规《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》正式实施。

  知常明变者赢,守正创新者进。从2016年迈出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“零排放”治理第一步至今,重庆海事局一路披荆斩棘、敢为人先、坚定不移,久久为功,通过探索和推广船舶污染治理重庆“零排”方案,推动重庆船舶“零排”立法,把成功的改革实践确定为法律规范,对整个水运行业的绿色转型产生深远影响,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、深入推动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庆海事的力量。

  “决不让一滴船舶污水排进母亲河”是重庆海事人的铮铮誓言。一路创新,一路实践,重庆船舶污染防治的“零排”经验为“零排”立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  变“达标排放”为“零排放”,是重庆海事人从思想到行动上的最大突破与创新。2016年,在落实“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”要求之初,重庆海事局突破长江上延续几十年的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“达标排放”思维,在全国率先提出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“船上储存,交岸处置”“零排放”理念,破解了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历史性难题。

  朝天门码头、果园港、万州港、涪陵港……重庆海事局组建专班精心部署,深入调研,摸清沿江港口接收“底数”,掌握船舶存储装置改造“能力”。从“双铅封”到“双盲断”“双拆除”,从硬件上彻底阻断船舶污水直排、偷排和漏排可能。2020年,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“船上储存、交岸处置”的“零排放”治理新模式成型。

  通过“法规+制度”推进,2020年7月重庆海事局推动将“推进船舶污水收集上岸集中处置”写入《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》,重庆市成为全国首个将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“零排放”写入地方性法规的城市。

  推动“船+岸”垃圾、污水接收设施建设,通过“固定+移动”方式构筑起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接收、转运、处置全过程保障体系。强化“船—港—城”一体化治理,建立实施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。

  经多年船舶改造,到2021年底,近3400艘重庆籍船舶和1000余艘外港籍船舶全面完成“零排放”设施更新,到港船舶“零排放”设施改造率超99%。确保年均近3000吨船舶垃圾、20余万立方米各类船舶污水的规范处置。

  2022年1月4日,长江海事局发布通告,在长江干线全方面实施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“船上储存、交岸处置”治理模式,标志着重庆海事局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形成的重庆“零排”方案全面推广到了长江干线。

  在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海事局的大力倡导与推动下,目前长江干线万艘船舶基本实现“零排放”,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推广使用,注册用户达40万、船舶近10万艘。长江“船-港-城”一体化治污新格局逐步构建。

  重庆是我国辖区面积和人口顶级规模的城市,重庆海事局辖区通航里程占长江干线总里程的四分之一,覆盖三峡库区核心水域,维系着全国35%的淡水资源涵养和长江中下游地区3亿多人的饮水安全,水陆生态环境高度敏感。

  自2020年起,重庆海事局将“零排放”理念逐步向陆地拓展、向天空延伸,系统构建船舶污染治理“023”重庆“零排”方案:基于船舶“0污染”治理目标,从“船、岸”2个维度同步发力,有效实施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“零排放”、大气污染“零产生”、噪声污染“零打扰”3项治理。在此基础上,严防严控危化品水上运输环境风险,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。

  源头管控,率先在全国内河开展船舶拆除重油使用设备行动,362艘重庆籍船舶全部完成拆除整改。

  过程控制,推进完成辖区1400余艘船舶及200余个泊位的岸电设施建设改造,靠港船舶岸电应用率达98%。2024年,重庆靠港船舶累计使用岸电超千万度,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1万吨。

  终端治理,以7艘“两江游”船舶为试点,开启全国内河首起在用船舶尾气深度治理示范项目,智能化SCR尾气后处理装置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去除效率超95%。

  绿色低碳,推动拆解退市1000余艘高能耗船舶。推动40多艘液化天然气、纯电动、甲醇燃料等绿色低碳的新能源动力船舶建造运行。

  常态化噪声防治,针对船舶噪声污染“痛点”,通过贯宣《噪声污染防治办法》引导船舶控制噪声排放。加强船舶噪声污染施工现场监管,实施分时、限时管控。

  优化迭代监管手段,探索建立主城港区“船舶噪声排放控制区”,通过数据采集、分析、建模,对航行船舶“靶向治理”,加装消声器、错峰开航、季节性管控、开展绿色护考行动。

  建立“船岸协同安全绿色共同体”协同治理平台,以“企”为“基”、以“人”为“本”、以“岸”为“助”,联合地方政府、职能部门、港口企业、货主单位等,构建一体化船载危险货物监管协同机制。联合36家在渝涉危运输企业签订“危化品安全运输备忘录”,保障年均1000万吨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安全。

  建立“一网四重点”船载危险货物监管长效机制,以问题为导向,从事故风险着手,组建“一个船载危险货物基础信息网”,把控“一大重点时段”“两大重点水域” “三大监管对象”“四大作业环节”,逐步实现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由“事故管理”向“风险控制”的系统转变。

  明者因时而变,知者随事而制。作为交通运输部驻渝单位,重庆海事局肩负“主角担当”,通过“小切口”立法解决船舶污染治理根本性问题。

  2023年,通过重庆海事局积极作为,《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》制定项目立项成功。作为独立起草单位,重庆海事局主动汇报、调研沟通、多方联动,以一年时间完成常规需要三年实现的进度。

  2024年9月26日,《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》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。《条例》共6章38条,围绕长江上游航运绿色发展主要矛盾、明显问题、趋势变化,建立符合长江上游实际和重庆特点的船舶污染防治治理模式。

  《条例》从法规层面明确了船舶强制实施水污染物“零排放”治理,并对船舶污染物交送、接收、转运、处置全流程,船舶大气污染物治理、噪声污染防治、降低碳排放要求,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机制,以及省际联动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。在巩固现有船舶污染治理成效的基础上,引导航运企业向更加绿色低碳的航运目标迈进。

  惟改革者进,惟创新者强,惟改革创新者胜。立法成果,更有力的论证了重庆船舶“零排”方案的创新与实践,是长江航运绿色发展和法治建设领域历史性的里程碑。

  让航行更安全、让水域更清洁。重庆海事局将继续肩负保护长江母亲河的重大使命,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,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治本之策,保护好“一江碧水、两岸青山”。

  正如重庆海事局党委书记、局长胡远胜所说:“《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》的正式实施,不是一个终点,是筑牢上游生态屏障、推动长江航运绿色发展的又一个起点。”